臨渭區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臨渭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管理,根據《陜西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南(暫行)》、 《陜西省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南意見(試行)》、《陜西 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文件要求,決定開展區內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審核工作,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要求
已設立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在一年內按《準入 指南》要求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提出重新審核登記。
二、審核對象
已設立、新設立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三、審核程序
(一)辦學許可證重新申請的按照準入指南提交以下申請材料:1.預名核準通知書;2.資金證明、驗資報告;3.辦學章程;4.舉辦者、法人、校長的身份證明、戶口簿、個人征信報告及無犯罪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委托書;5.決策機構 (董事會、 理事會) 成員基本情況及決策機構同意舉辦的決議;6.監事機構成員基本情況;7.教學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安保人員等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職業技能證明及勞動合同 (最少1年);8.場所證明(租賃合同、房產所有權證明)、平面布局圖;9.培訓相適應的設施設備;10.提供場所建筑、消防、衛生、環保等相關證明;11.聘用教師身份證明、學歷證明(政府部門頒發或認可的與 教學內容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 、勞動合同 (最少1年);12.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13、市場主體信用承諾書;14、交回原《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原件。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 屆時仍未辦理重新登記的,不得繼續開展培訓活動。
業務聯系及政策咨詢:沈平
聯系電話:0913-3039754
渭南市臨渭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渭南市臨渭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3 年 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