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納入核酸檢測范圍的人群,經告知無故不參加統一組織的核酸檢測的,屬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依法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刻意隱瞞病情、瞞報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風險地區及發生疫情的地區旅居史)、隱瞞與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屬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依法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疫情防控期間,違反規定外出參加聚集活動的屬于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依法處罰;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造成影響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處罰;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條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